关于举办第234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3 点击数:

全区各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精神及做好教师培训的管理要求,为适应幼儿教育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我区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经研究,决定在南宁市举办第234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到中专学历),三年相关工作经验,且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的幼儿园正、副园长或有学习需要的其他幼教工作者。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研修实践相结合学习形式。

三、培训安排

即日起至58日为网上报名时间,58日报到。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58-515(共8天)。

第二阶段:在岗自学,完成作业及论文,2023520237月(约60天)。

第三阶段:基地幼儿园研修,20239

四、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培训学员必须参加各阶段的学习活动。在集中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及论文,并参加考试。在实践活动期间要参加交流研讨、基地研修等活动,并撰写研修报告。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收费及食宿安排

(一)培训费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2000元,微信扫码支付(如需刷公务卡,请提前绑定),不含培训研修期间的学员食宿费、交通费、教材费。学员学习期间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如培训期间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政策调整,培训要求和费用将依据新政策执行。

(二)食宿自理。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请于202358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97462808@qq.com)报名,并备注真实姓名加入QQ群,群号:763332352,以便了解培训班相关信息(报名表电子版见群共享)。

(二)报到时间:202358800-900

(三)报到和培训地点:南宁市新竹路41号华谊栖曼酒店联系方式:0771-2280088

(四)报到所需材料:报到时,请将有本人亲笔签名的纸质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满三年及以上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大专以上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请提交毕业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到班主任处,并交验毕业证原件,22蓝底证件照。

(五)第234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班主任:唐老师,董老师;联系电话:155789589550771-5884584

附件:第234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20233月30  



附件

234期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最高学历及学历证书编号

幼儿教师资格证

及编号


本人承诺:本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签名:                        


单位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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