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期广西县级公办幼儿园园长第四阶段集中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25 点击数:

桂幼培〔2011〕12号

关于第一期广西县级公办幼儿园园长

第四阶段集中学习的通知

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贵港、河池、崇左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举办第一期广西县级公办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桂幼培〔2010〕9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一期广西县级公办幼儿园园长第四阶段的集中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交流学习安排

(一)时间:2011年7月4日—5日。

(二)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参加人员:全体导师及学员。

(四)具体学习内容。

1.学员答辩:以导师为主组成专家答辩组,对学员“幼儿园管理改进计划”进行答辩,要求文字资料与PPT演示相结合,时间:15分钟。

2.物化成果展示:学员“幼儿园管理改进计划”(第四稿)及由此产生的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教师专业成长成果等其他成果。

3.园长论坛:总结在“幼儿园管理改进计划”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展示幼儿园和园长管理改进的成果,探讨幼儿园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及思考。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7月3日下午15:00-18:00。

(二)报到地点:文泽酒店(南宁市园湖南路18号,总台电话:0771-5853288)。

三、相关费用

集中学习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补助从自治区教育厅安排的专项经费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等其余费用由学员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有关要求

(一)各组须在2011年6月25日前完成小组计划的全部工作。

(二)请各组组长6月26日将以下材料上交项目秘书处。

1.各次的小组活动小结(包括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形式、效果等)、图片资料。

2.各组在第三阶段实施幼儿园管理改进计划指导的总结。

3.各学员的物化成果:“幼儿园管理改进计划”(第四稿)及由此产生的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教师专业成长成果等其他成果。

以上纸质材料寄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滕忠萍老师收,电子文稿发到gxyspxb@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忠萍,联系电话:0771-5703620(传真0771-5884584)、13707879606,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教师培训中心,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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